市議員段緯宇今﹙15﹚日於總質詢中指出,北屯廍子地區區段徵收有3座景觀橋裝設太陽能風車發電路燈,每座造價36萬2000元,共計約50至60組,保固期過後發電風車就被拆除,到底拆去哪裡?
段議員質疑,這些發電風車要12級風才吹得動,但當地怎可能會有這麼大的風?詢問是否要懲處相關人員?此外,根據他的了解,未來還有8座景觀橋也將規劃設置這樣的發電風車路燈,希望市府檢討。
建設局長吳世瑋表示,這些發電風車路燈已拆除,目前存放在建設局的倉庫中,若有疑慮,相關單位都可以來查。
市長胡志強也表示,當初設計以12級風才能轉動,但當地根本不會有12級風,請建設局簽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建設局路燈管理科表示,廍子1至4號景觀橋是由地政局委託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規劃設計施工,101年底完工保固期屆滿後,移交建設局繼續維護。當初設計路燈包括太陽能及風力發電,希望帶給市民再生能源之概念。
路燈管理科指出,經實地勘查,太陽能發電部分尚稱良好,但大約要有12級風力才能供給風力發電足夠的能量,因此風力發電確實無法發揮功效,故於今年7月派維修廠商將風力發電機具拆除,並妥善置於倉庫,目前均保存良好,並無遺失。未來若找到適切地點,可再評估使用。
至於有多少具風力發電機具?路燈管理科也澄清當地僅2座橋有這樣的裝置,共計16組,並無50至60組那麼多,每組造價15萬元,共計240萬元。臺中市其他地區也未聽過將再設置此類裝置。至於當初設計功能是否得宜,還是應回歸設計者理念及想法。﹙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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