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報載臺中市的救護志工每晚辛苦協助消防員救護,但誤餐費僅有5元,今(15)日市府消防局對此澄清,義勇消防總隊鳳凰救護大隊所屬各分隊救護義消配置於消防分隊協助到院前緊急救護工作,為逾時用餐,已於101年起編列誤餐費予以補助每人每餐80元額度,非5元。消防局表示,救護義消於分隊執勤時段逾誤餐時間,例如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8時在隊值勤,救護處置完畢歸隊時已逾12時及18時,得視為逾時誤餐情形,消防局補助誤餐費每人每餐80元額度。消防局日後將更積極協助救護義消請領誤餐費,超出預算編列補助金額部分,將依救護義消實際協勤情形,如符合誤餐費核銷規定核實補助。(11/15*14)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洪小姐 聯絡電話:04-24752119分機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