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指出,未領取的原因以「設籍本市但實際未居住戶籍地」1,967人為最多,其次為「病故」594人(8月23日之前設籍),戶口借放戶政事務所、居無定所者312人,放棄領取11人、出國20人、失蹤61人(已登記失蹤人口),這些長者確實無法領取重陽節禮金;此外,還有843名長者通知後實際未領取。
針對通知後未領取的長者,社會局經檢討後,於102年採取更積極的作為,包括:由社會局統一製作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公告、宣傳海報,分送各區公所公告,並請里鄰長確認與通知;透過跨局處合作機制,請各戶政事務所協助轉知民眾,讓民眾知道辦理戶籍遷出入後,領取權益的異動。
社會局局長王秀燕表示,針對失蹤或設籍本市但未實際居住長輩,103年將與民政局的合作機制了解原因,努力找回失聯者,希望所有符合資格的長者,都可以順利領到禮金,快樂過節。
(11/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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