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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全國運動會表現優異 市長頒發獎金5791萬

臺中市於今(102)年全國運動會中表現優異,獲得51金、42銀與47銅全國排名第4的好成績,更打破大會16項紀錄,且榮獲立法院長獎,為此市府體育處將於今晚舉行頒獎典禮,市長胡志強將發出5,791萬3,600元獎金,以犒賞運動員的辛勞。
依據臺中市體育獎金發放要點,本次全國運動會中榮獲的選手可獲得26萬元,而銀牌與銅牌也分別有10萬元與6萬元,四至六名的選手也會頒發3萬元、1萬元與6,000元獎金,破紀錄也會有2萬元不等獎金。
本次運動會中,本市在自由車項目中囊括14金10銀5銅佳績,共可獲得1081萬7,400元獎金,在田徑項目中獲得10金3銀4銅佳績,共可獲得725萬6,300元獎金,而曲棍球雖僅獲得1金1銀,但因是團體項目比賽,亦可獲得583萬0,300元獎金,堪稱比賽的大贏家。(11/23*10)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體育處 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分機55129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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