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逾期繳納地價稅者,每逾2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 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應繳稅額之15%;另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將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102年地價稅自12月5日起開始加徵滯納金,請民眾儘速繳納。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11/29*10)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585000轉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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