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廖議員指出,民國99年市府採購139輛電動機車提供各區里幹事使用,一輛約四萬七千多元,今年又增編139個單價兩萬元的電動機車電池,共兩百七十八萬,但卻有里幹事反映電動機車並不好用,現在大多堆放在區公所倉庫,建議市府應該好好的評估預算。
王議員也表示,各區公所擔心電動機車續航力問題,有沒有方法可解決?
王局長表示,詢問過多數個區公所,公所表示電動機車雖然沒有傳統汽油機車好用,但電動機車並沒有堆放在倉庫不使用的情形。
至於擔心續航力的問題,這與電池有關係,電池容量越小,續航力也越不足,而一顆電動機車電池保固約兩年,為了維持續航力,更換電池確實有必要性,民政局會全面好好的評估預算。(1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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