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何文海表示,工策會促成商業投資案包含家樂福、COSTCO及迪卡儂等,家樂福出租期限三十年,COSTCO為市場用地,出租期限三十年,迪卡儂為交通用地,出租期限四十年,三間賣場皆以促參法招商,租期卻未統一,認為市府使用促參法規避議會監督。
議員張廖萬堅也表示,各大賣場招商年限、權利金,租金都不相同,而且議會都是事後才知情,因此建議市府有關促參條例,不論是BOT或OT,整個效益評估計畫都應先送議會審查。
工策會總幹事王瑩表示,臺灣很多城市都鼓勵使用促參法,促進工商的繁榮,沒有躲避議會監督。
黃副市長表示,議會監督行政機關有法令規定,促參法未規定要送議會審查,絕對沒有規避議會,而是因為政府沒有那麼多錢,因此需要引進民間資金來投資,促進地方繁榮,而承租年限是因案而異,要經過財務評估才評定。
議員李中指出,大型賣場進駐後,造成附近小型商家無法競爭而結束營業,破壞原有的都市計畫,其實國外針對大型賣場會訂定一定的範圍及人口,才能有一家大型賣場,建議市府也訂定大型商業管理自治條例,限制一定範圍及人口內只能有一家大型賣場,避免當區小型傳統商店受到打擊。(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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