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市府爭取主辦下屆金馬獎 以在歌劇院舉辦為目標

臺中市爭取明年第五十一屆金馬獎在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舉辦,部分市議員擔心歌劇院來不及完工落成;副市長黃國榮表示,市府會督促廠商加快腳歩於明年九月底驗收,以趕在明年底辦金馬獎。
陳成添議員指出,金馬獎是華人電影最重要的盛事,這次第五十屆金馬獎有七百萬人收視,對城市行銷非常有幫助,他支持新聞局編列二千萬元補助辦理金馬獎,市府一定要有信心爭取舉辦。
陳有江議員則表示,要辦金馬獎,如果大都會歌劇院來不及完工,在中山堂或圓滿戶外劇場舉辦也可以。
對於歌劇院的進度是否來得及辦金馬獎?文化局長葉樹珊表示,會要求廠商依簽約趕進度。
劉士州議員則說,辦金馬獎不是放煙火,可以吸引很多人來消費,金馬獎一場經費不只二千萬元,新聞局二千萬元預算只是補助經費而已,應該支持。
新聞局長石靜文則說,金馬獎是全華人最好的電影獎項,如果能爭取主辦是愛臺灣最好的表現,新聞局一定努力爭取,舉辦地點除了歌劇院,備胎是中山堂。
石局長也表示,新聞局已與金馬獎執委會接觸,目前他們正在做新舊任會長交接事宜,交接完成之後,市府才能進一步討論爭取主辦下屆金馬獎。
副市長黃國榮說,金馬獎是全亞洲人都知道的盛事,收視率很高,臺中市爭取在大都會歌劇院舉辦,可以讓大家知道臺中市有這麼好的場所,一炮而紅;但有時人算不如天算,所以辦活動一定都要有備胎,中山堂是備胎。
但民進黨議員張廖萬堅、陳淑華、曾朝榮、何敏誠議員則說不反對辦金馬獎,但一定要在歌劇院舉辦,否則二千萬元預算不得動支。
蔡雅玲議員則表示,辦金馬獎可以行銷臺中、兼顧藝文又可行銷歌劇院,一舉三得非常好,但她要求一定要在歌劇院舉辦。
最後新聞局明年編列二千萬元補助金馬獎預算獲議會聯審會通過,但做成附帶意見「金馬獎未在歌劇院舉辦,預算不得動支,但反對此附帶意見的議員陳成添、劉士州、李中、朱暖英、洪嘉鴻、陳有江保留大會發言權」。(12/5*7)

聯絡人:阮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8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3-12-05
  • 點閱次數: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