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業務助理人員可以開單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臺北市有170位,臺中市則有53位,未來交通局將訂定「交通助理人員標準作業程序」,會以並排停車、占用公車格、佔用殘障停車格、按照專案所必須執行的業務(如草悟道通交通維持計畫),以輔導為主,保障行車與安全才是市府的要求。
議員洪嘉鴻表示,業務助理整頓交通有明顯效果,但是很多商家或是市民都反映,開單的情形過於嚴重,他要求交通局要訂定業務助理人員的執行取締要點,因為很多市民反應業務助理連黃線及不會妨礙交通也取締而造成民怨。
邱素貞議員則說,交通局為了加強違規取締交通違規事件,增加53位業務助理人員,但是業務助理開單,陳情案件讓她接到手軟;她要求開單應該要先勸導,要衡情論理,而且交通助理人員應該要先受訓。
曾朝榮議員也說,他在警消環衛委員會詢問一些警察局長,目前市警局有6200位警力,在交通裁決上他們很有把握,而現在業務助理人員開單比警察開得還多,7月開出4千多張,8月8千多張,10月1萬多張。他說,警察就有辦法維持交通,為何要聘請業務助理,業務助理應該是站在勸導的角度而不是為了開罰而開單。(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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