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生議員表示,縣市合併後,大里有21萬、霧峰有7萬,共28萬人口,長期以來分局在霧峰分局並無意見,交通分隊如果仍然設在霧峰,大里21萬人口跑到霧峰辦理交通事故資料非常不合理,建議找一個中心區塊,成立交通分隊。
李議員指出,大里區長春段有一塊1千1百坪土地的機關用地,已經30年未使用,市府應該可加以利用。
蔡副市長強調,現階段利用閒置空間交通小隊,也因為大里人口愈來愈多,長遠須妥善規劃,只要警察局提出規劃,市府全力支持。
警察局刁建生指出,土地的問題一向實事求是把問題解決,如果大里區的民眾認為申請交通事故等事件路途遙遠,2個月內改進,也就是大里區民眾到國光派出所就可處理所有案件,不用跑到霧峰交通分隊。
刁局長提到,因為警力問題,大里交通分隊3年內才能解決,短期已經與消防局協調,消防局有一個閒置空間,如果確定不用將利用成立交通小隊。(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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