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進行的今年度第三季治安滿意度調查,指臺中市僅63.9分名列最後。但市警局指出,各項指標數據中,臺中市在13個問項中有6個名列五都第二名,4個問項名列五都第三名,其餘3項才是五都最後,平均仍位居中前半段。
警察局表示,名列五都第二名的問項包括:「晚上單獨外出活動的安全感」、「居住地區暴力犯罪嚴重度」、「居住地區吸毒情形嚴重度」、「居住地區竊盜犯罪嚴重度」、「居住地區詐騙犯罪嚴重度」與「居住地區警察取締交通違規工作滿意度」。
名列五都第三名「居住社區整體治安狀況滿意度」、「居住社區警察整體服務滿意度」、「居住社區警察執行巡邏、路檢、訪查等勤務表現滿意度」「居住社區警察協助民眾解決問題表現滿意度」。
「整體治安滿意度狀況」、「政府治安上努力與表現滿意度」及「警察人員打擊犯罪、維持治安能力之信心」則位居五都最後。
值得注意的,「居住社區整體治安狀況滿意度」既然名列五都第三名,但「整體治安滿意度狀況」卻名列五都、甚至全國最後。所謂「整體」應為各個「居住社區」的結合,為何名次會有如此大的落差,也引起該民調是否公正客觀的質疑。
副市長蔡炳坤也認為,臺中市的全般刑事案件破獲率已連續三年高居五都第一,是具體的數據;而內政部調查所謂的治安滿意度民調,只是一種印象分數,如不滿意,應加強宣導,並研擬讓民眾對治安有感的策略,改善印象。(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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