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局長指出,臺中市101年度法務部調解業務行政績效考核結果出爐,前五名分別為西區、南屯區、西屯區及沙鹿區,推動成果備受中央肯定;其中調解委員不支薪,調解工作難度又高,在現今自我意識高漲的社會,能勸服雙方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有的委員甚至全年無休,令人敬佩。
由於名額有限,難免有遺珠之憾,法制局特別在102年度另外爭取30萬元預算,針對未獲獎的優秀調解委員會另外考核、獎勵,其中北屯區、北區、清水區、潭子區、后里區、大肚區、外埔區、新社區各獲2至6萬元獎勵金。
林局長除代表市長胡志強向獲獎調解委員及區公所致上感謝外,也盛讚調解委員不辭辛勞的奉獻,有效紓解法院的爭訟,讓有限的司法資源得以作更有效的運用。她強調,民眾如遇車禍、房屋買賣、債務糾紛等民、刑事訴訟案件,可利用各區調解委員會就近解決,避免訴訟造成舟車勞苦及精神耗損。(1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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