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自99年12月縣市合併以來,積極推行「自行車輛建檔機制」,民眾只要攜帶個人身分證件、自行車購買證明、編號等相關文件,即可至警察機關建檔列管,如不幸失竊,也可循線追查。
此外,為了較舊或出場時沒有編號的車輛,警方也提供自行車加設防竊辨識碼服務,沒有傳統刻(烙)碼過於粗糙、容易損傷車體的缺點,相對美觀且不影響車體。臺中市自今年1至11月止已完成8,542件自行車加設辨識碼與建檔,並以此破獲多起自行車竊案,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警方也提醒,就算只是短暫離開也應為自行車上鎖,長期停放時更應盡可能停在路樹、街燈、電桿旁,並用鎖鏈同時鎖住這些固定物與愛車。(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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