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歷年統計,集合式住宅火警約佔每年火警次數的20%,而集合式住宅發生火災往往釀成巨大財務與人命損失,法規雖要求集合式住宅應設置並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然而部分集合式住宅卻因無成立管理委員會,致使法令難以推動。
對此,市府消防局透過戶政與地政資料,通知住宅所有權人,要求依消防法依限改善大樓內的消防設備,不僅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也促使集合式住宅紛紛成立管委會。
市長胡志強表示,廖局長為人方正廉潔,力求改革,雖然承受內外壓力,但到臺中服務三年來,已經成功減少臺中轄內火災發生次數,達成他所交付的預防火災的第一要務,成效有目共睹,但他也建議廖局長多注意溝通技巧,業務推展將更為順遂。
此外,胡市長也表示,太平、大里、霧峰、烏日與北屯區,未申報合格的棟數仍然很多,當場指示消防局要持續輔導;未成立管委會的大樓容易成為治安的死角,讓市府衛生、環保、消防等服務無法進入,如果電梯或火災肇事都會很嚴重,他也責成都市發展局、區公所等主管機關,加強鼓勵大樓成立管委會。
副市長徐中雄也指出,耳聞部分廠商或大樓反映,可能有部分消防員與消防設備廠商勾結,互相謀利的事情;而政府的消防法規時常修改,也容易造成民怨,希望消防局正視。
對此,廖局長表示,過去有部份經營消防設備業者擔任義消顧問而引人遐想、瓜田李下,目前都不予聘任,他也不斷三令五申,不准有消防同仁藉機獲利,一旦查獲也絕不寬貸。(12/23*10)
聯絡人:趙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