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表示,凡加入經市府立案的各產業、企業、職業工會的會員,或受僱於臺中市轄區內公、民營事業單位,且工作地點在臺中市的現職勞工,都符合參選規定,或是經各工會、理事會審核或事業單位推薦者,也可參加選拔本市模範勞工。請各單位踴躍函報符合資格人員參選,並請依選拔及表揚實施計畫所訂的方式辦理。
各單位報送時準備資料包括:選拔表、佐證資料(1式12份)、查核無刑事犯罪紀錄證明同意書、參選人切結書、服務證明及勞保年資證明正本各1份(以A4紙張格式),送本府勞工局辦理評選,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不予受理。參選人員選拔表件最慢應於103年2月24日(以郵戳為憑)前寄送市府勞工局。
臺中市103年慶祝五一勞動節模範勞工選拔實施計畫及相關書表,請至本府勞工局網站下載(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勞資關係─工會組織)。如有疑問請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陳小姐04-22289111分機3510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