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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遭遣返無法追繳罰鍰卻列未執行案 胡市長建議暫移中央待管

臺中縣市合併後統一由法制局執行各機關罰鍰案件,有效提升執行效率,兩年來為市府收繳約1億2713萬元罰鍰。但針對外勞遭遣返出境,無法追繳罰鍰卻被列為地方未執行案件,臺中市長胡志強建議中央將該帳暫時移出,如違規外勞再度申請入境,再由移民署追繳罰鍰。
臺中市政府今(30)日舉行市政會議及治安公安聯合會議,法制局長林月棗針對行政執行績效進行專案報告指出,臺中縣市合併後,該局於100年10月18日成立行政執行科,辦理市府所屬一級機關的罰鍰案件,兩年來共執行5246件,收繳約1億2713萬元。
副市長黃國榮表示,原臺中縣政府由各機關自行辦理罰鍰案件,縣市合併後比照原臺中市政府,將罰鍰案件移送法制局專責處理,有效提升執行效率;100年的罰鍰金額收繳率及件數執行率分別較前年提升70.19%及79.81%,101年也各提升67.23%及81.76%。
法制局針對尚未執行的罰鍰案件進行分析,多為「同一行為人重複違規卻不繳款」及「外勞違規但無財產可執行」等兩種情形。其中百變王美食店近三年遭都市發展局、經濟發展局等機關裁罰39次,累計未繳款達240萬元;金統洋酒公司近三年遭財政局裁罰25次,累計未繳款310萬元;勞工局102年裁罰387件外勞違規,迄今僅收繳2件。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外籍勞工逃跑遭捕後,就會立即遣返出境,市府拿到裁罰單時行為人往往都已離境,根本無法追繳罰鍰,此問題已向中央反映多次;她建議該勞工未來如再次取得合法申請單,必須先繳納積欠罰鍰才能入境。
市長胡志強也說,類似情況並非「不執行」,而是「無法執行」,中央應將該筆帳單暫時移出,如果違規外勞再度入境臺灣,再由移民署負責追繳罰鍰,不能列為地方未執行案件。
都市發展局長沐桂新則指出,針對屢遭裁罰卻未繳款的店家,都市發展局已對其實施斷水斷電,而百變美食店、全民飲食店等二店也在名單中,即刻就會執行。另外,金統洋酒的違規情形在菸酒管理法中無具體依據可罰,財政局已向中央建議修法,胡市長也指示財政局積極研擬相關作為。(12/30*15)

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21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13-12-30
  • 點閱次數: 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