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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成收費自1月28日0時起至2月4日24時止

國內一般勞工春節期間如仍須上班,其雇主均有加成給付薪資慣例,然計程車業者並無雇主,其收入來源主要為乘客搭乘之車資收入,故依往例各縣市計程車均實施春節期間加成措施,慰勞司機之辛勞。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與相關公(工)會討論後,決定今年農曆春節自1月28日(除夕前兩天)凌晨零時起至2月4日(農曆元月初五)24時止,為期8天,凡於臺中市搭乘計程車均全日按計費錶夜間加成再加收50元收費(與去年相同)。
因應春節期間加成收費,及避免因外籍人士搭乘時語言溝通上之困擾,交通局已印製中、英、日等三國語言之收費說明貼紙,並已發放給中市計程車公(工)會、合作社,供計程車駕駛索取張貼於車內明顯處。
此外,交通局亦行文公(工)會應加強宣導,提昇春節期間之服務品質,以期服務品質與收費相當。另春節期間如有拒載短程或故意繞路之情形,可電話向警察局04-23296670及04-23293337反映;如有不按規定或擅自加價之情形,亦可向臺中市民一碼通(1999)反映。民眾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時,也別忘了下車時跟辛勞的司機朋友們說聲謝謝,希望大家都快快樂樂過個好年。(1/15*1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交通局黃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 60306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4-01-15
  • 點閱次數: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