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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公有公營路外停車場汽車停車自2/1起改半小時計費

臺中市公有公營路外停車場,汽車停車之收費標準調整事宜,市府交通局表示,自103年2月1日起,汽車停車計費單位以三十分鐘計算,未滿三十分鐘者,以三十分鐘計算(大型車輛加倍計收),其費率比照該停車場收費標準,有任何停車疑義,請逕向本市停車管理處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1/17*11)

聯絡人: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聯絡電話: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4-01-17
  • 點閱次數: 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