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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燃放鞭炮 遵守噪音管制新規定

為避免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已於102年12月31日公告「臺中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除了春節期間農曆1月1日至3日以外,其餘平常日期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均禁止燃放鞭炮,一旦有違規事實,不需量測噪音值即可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000元~3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改善,如未遵行者可按次處罰。
環保局建議民眾儘量避免燃放鞭炮,可以用環保鞭炮音樂取代燃放傳統爆竹,同樣可以達到營造歡樂年節氣氛效果,避免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共同提昇臺中市生活品質。有關環保鞭炮音樂檔案,請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網址:http://ncs.epa.gov.tw/)下載。
歲末新春時節近了,爆竹一聲除舊歲!環保局提醒,燃放爆竹除了要注意安全外,更要遵守燃放鞭炮新規定,以免一時歡樂慶祝而違反噪音管制規定。國人在過春節及拜拜時,經常依照習俗燃放鞭炮應景,以營造熱鬧年節氣氛,然而燃放鞭炮除了碎屑隨風飄揚,易造成環境髒亂外,也會產生空氣污染、噪音擾鄰及消防安全等問題。(1/23*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商先生

聯絡電話:04-22276011分機6620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4-01-23
  • 點閱次數: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