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今(12)日召開記者會,局長劉振宇表示,大肚山地區的小規模純建築開發行為,只不涉及開挖整地,依據行政院農委會函釋認定免提出水土保持計畫,可說是開發者的一道「方便門」。
但為了改善當地的滯洪功能,水利局與都發局研商後,已從去年開始依據水保法及建築技術規則等中央法規,要求必須設置雨水貯集滯洪設施,最常見的方式就是設置在基地底下。
劉局長表示,不涉及開挖整地的純建築行為,申請案送到市府後,水利局會計算開發基地喪失了多少保水功能,並據以要求開發者設置相對容量的雨水貯集滯洪設施。
水利局坡地管理科也表示,新措施實施至今,申請人都能配合規定,反應也都很正面。而每一件申請案施工時,水利局與都發局也都會進行聯合稽查,督導實際施工情形。
此外,劉局長表示,市府與中央已共同投入4.3億元經費,辦理大肚山水土保持、臺灣大道銜接箱涵、排水路改善、閘門改善及雨水下水道等多樣工程。加上攸關大肚山排水、總經費高達70億元的南山截水溝整體治理計畫,中央單位也允諾補助市府45億元,餘25億元則由市府自行負擔,相信這些工程的進行,能有效改善沙鹿、梧棲、龍井等海線地區易淹水問題。(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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