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人事處長林煜焙今(17)日在市政會議報告指出,目前市府共有9個一級機關、3個二級機關及11個區公所有部分業務委外辦理。包括停車場、游泳池、運動場、幼兒園、社福機構、市場、勞工中心、焚化場等類型共81案;其他類型業務則有8案。節省人力788位,節省經費則高達3億2409萬9500元。
林處長也舉例,市府有許多委外案件獲得中央肯定,像是「臺中市放送局委託經營管理」案榮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評為績優及代表性學習標竿案;「臺中刑務所演武場委託經營管理」案也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評為績優案件。
胡市長表示,這幾年新業務不斷增加,在逐漸增加業務的壓力下,透過委外可將工作辦好。但強調「委外不代表市府就沒有責任」,只是藉重民間的力量,將高度專業性或庶務性的業務委託別人做好。
胡市長說,若委外能提升專業力量,一定是好事,希望不要一味排斥委外,而是要「聰明委外、績優委外」代替,並以效能提升為原則。
他也舉例,像是工程業務委託專業技師代審代勘、衛生局醫事檢查等,都是高度專業;像是廁所清潔等業務,則是內勤性質,可研究委託民間單位辦理。
林處長表示,未來市府將訂定更完整的委外要點,訂定標準作業流程,同時也會定期抽查訪視,並透過委員會持續給予各委外機關單位指導。(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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