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法制局指出,5家業者違規類型有禮券上未記載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客服)專線、委託第三人代為銷售未載明委託人名稱及委託銷售起迄日期、未記載負責人姓名及記載使用期限等四種類型,消保官當場要求業者改善。
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每次旅展首日都會由消保官會同觀光旅遊局、衛生局等人員針對旅展商家販售的住宿券、餐券、泡湯券及SPA券等禮券進行抽查,另消防局、都市發展局及環境保護局分別就消防設施、走道動線及室內空氣品質等事項予以查核,以確保展場環境及活動空間的安全。
林局長進一步指出,此次旅展觀光旅遊業參展家數較少,策展單位會將多餘攤位,由補習班、婚紗攝影、美容及家用品等非觀光旅遊相關業者承租參展,消費者於參觀旅展時,如於會場購買非觀光旅遊的產品或服務時,有7天的猶豫期限,可以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
消保官室主任康馨壬提醒,消費者如於展覽結束後,對禮券或有任何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以保障自身權益。(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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