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長蔡精強今(17)日市政會議進行報告指出,農業局依據「臺中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進行老樹普查,3月5日初步完成,臺中市共有1539棵符合規定的老樹。他也拜託區公所、里幹事等,如果發現有漏掉部分,儘快向農業局申報,未來將公告列管。
他提到,列入保護的老樹不得任意砍伐、移植或毀損,如因染病、危害公共設施等原因,須送保護計畫經樹保委員會同意後始可施工;如違反規定,將依法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胡市長則要求農業局負起責任,他強調「護樹如人」,老樹可能有不同管理單位,如果被任意砍伐、移植或毀損,沒有經過樹保委員會討論,如同一個人被不法對待,這時警察局會介入,農業局就等同這個角色,必須鐵腕介入。
他也表示,訂定條例就必須堅定執行,老樹規定則可寬鬆一點,50年以上列入老樹,若是48年是否列入?他認為須考慮民眾對於老樹的情感,能護就護。
但胡市長也提到,對於違法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他個人感覺「輕了一點」,建築業者或土地重劃業者僅付10萬元,一棵老樹可能就「說再見了」,他覺得如此將愧對職守,請農業局再重新思考。(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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