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進一步說明,該農園租賃期間原則為1年,第一、二期租約將屆滿,如承租人無違反農園耕作規範者,該局將依契約規定通知原承租戶辦理續約。該局現正辦理第一期租約續約,而第二期租約續約預計自6月初開始辦理。
農業局提醒承租人辦理續約時,應攜帶下列文件:
一、土地租賃契約書2份及土地租賃契約簽訂檢視表(已函文寄送)。
二、原土地租賃契約書(核對後歸還)、印章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份(黏貼於土地租賃契約用)。
三、續約租金繳款收據。
四、委託他人辦理簽約手續者,請填具委託書。(3/26*10)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謝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6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