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從今(103)年4月1日起,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但因公園綠地為公共開放空間,為保障眾多市民身體健康,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為落實此項政策,於本市各公園綠地內張貼禁菸公告,將公園、綠地納入本次公告的禁菸範圍,在指定範圍內,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違者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建設局表示,為保護市民身體健康,公園綠地禁菸4月1日起生效後,將經由宣導及標示等配套措施,全民拒絕二手煙,共同打造一個優良的無菸環境及生活品質。(3/27*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公園管理科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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