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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公園綠地禁菸 還給市民清新好空間

配合中央政策,今年4月1日起,臺中市各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以提供市民一個清新的休憩空間,違者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福利部公告從今(103)年4月1日起,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但因公園綠地為公共開放空間,為保障眾多市民身體健康,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為落實此項政策,於本市各公園綠地內張貼禁菸公告,將公園、綠地納入本次公告的禁菸範圍,在指定範圍內,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違者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建設局表示,為保護市民身體健康,公園綠地禁菸4月1日起生效後,將經由宣導及標示等配套措施,全民拒絕二手煙,共同打造一個優良的無菸環境及生活品質。(3/27*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公園管理科翁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3937

  • 市府分類: 生活資訊
  • 發布日期: 2014-03-27
  • 點閱次數: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