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指出,王里長一直希望市政府能夠將光復新村新生路59巷及70巷道路依據都市計畫的規定拓寬為八米道路,由於目前這兩條巷子目前寬度僅約四米左右,如果要拓寬為八米道路,勢必要拆除部分被登錄為文化景觀的原有光復新村眷舍,由於牽涉到文化景觀保存範圍變更等問題,因此文化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規定,將此問題提送102年12月3日去年度本市第六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
文化局指出,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當天,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之相關定辦理現勘及審議,會中並邀請里長發表意見。王里長指出,依據目前的都市計畫規定光復新村旁為商業區,但是新生路59巷及70巷的寬度卻只有3米多不到4米,影響地方發展,因此要求將這兩條巷子依據都市計畫規定予以拓寬為8米道路。
不過,因為新生路59巷及70巷緊鄰光復新村原有眷舍及鄰近的住宅區,如果要拓寬勢必將拆除部分光復新村的原有房舍,將影響文化景觀的保存。另方面,因為目前光復新村對外聯絡有新生路及信義路,這兩條路都可直接接省道臺3線,在考量光復新村保存的整體性及道路開闢的必要性與否的前提下,最後決議維持新生路59巷及70巷的現有寬度不予以變更。
至於王里長提到未來光復新村活化時應該有停車場等公共設施,文化局表示,未來進行光復新村再利用時會與其他機關研商妥善規劃。(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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