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表示,「豐原郡附屬官舍」門牌號為豐原區中山路500號,原規劃將該建物土地,連同周邊豐原派出所辦公廳舍、原救國團辦公室、婦女會附設托兒所及市府秘書處經管宿舍等老舊窳陋建物之市有土地,採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進行招商開發利用,以提升市有土地使用效能,活絡地方經濟發展。
財政局也表示,本案提市議會審查時,已說明在實質招商前,會針對地上建物請本市文化資產處審查是否列為歷史建築,如經審定為歷史建築,即將該歷史建築坐落土地劃出開發利用範圍,並不致發生將該歷史建築變賣情事。
目前豐原區中山路500號,業經本市文化資產處審定為「豐原郡附屬官舍」歷史建築,財政局將請該建物管理機關市府秘書處妥善管理維護,並不會將其列入招標設定地上權開發範圍。(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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