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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公告草悟道與市民廣場街頭藝人表演場地區域 以維持園道藝文表演及鄰近住戶居住品質

為解決草悟道與市民廣場街頭藝人表演空間過度集中、申請時間過長情形,臺中市政府訂定並公告「草悟道與市民廣場之街頭藝人表演場地區域」,並於103年4月1日起實施,規劃開放6個表演空間區域,街頭藝人每次申請展演至多連續七天為限,一天內表演分為早晚兩時段,以維持園道上藝文表演及鄰近住戶居住品質。
草悟道與市民廣場因地處市中心,鄰近熱鬧商圈,加上各局處於該地舉辦各類藝文活動,假日吸引眾多人潮前來休憩,同時也成為街頭藝人積極爭取表演空間場域。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表示,為維持園道上藝文表演及鄰近住戶居住品質,依據「草悟道與市民廣場之街頭藝人表演場地管理書」,規劃了6個表演空間區域,提供街頭藝人演出的活動空間,同時也對同一區域展演組數及相關演出事項進行管理。
建設局也表示,街頭藝人每次申請於草悟道週邊展演至多連續七天為限,一天內表演分為10~16時早段與16~22時晚段兩個時段,且部分場地因緊鄰住戶,禁止使用擴音設備,欲申請演出者,並請於活動前一週向該局提出。(4/1*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3322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 發布日期: 2014-04-01
  • 點閱次數: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