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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市府進行門牌整編資料時將同步通報相關機關

有議員反映,因為門牌整編造成部分民眾收不到國稅、牌照稅稅單及辦理商業登記不便民的情形,對此,民政局今(25)日回應,在門牌整編作業時,為降低民眾困擾,戶政事務所會即時將整編後新舊門牌對照表通報相關機關,如監理站、國稅局、地方稅務局等單位,協助更新民眾住址資料,針對民眾没收到稅單情形,民政局也將持續加強與各機關的溝通。
至於商業登記部分,民政局指出,因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18條明文規定,因行政區域之調整或門牌改編致商業所在地、負責人或合夥人地址變動者,應檢具門牌整編或改編證明文件,申請變更登記。且如僅有電腦系統上地址資料更新,而民眾持有各項登記證明用的登記表件資訊仍為舊資料,將造成他機關查證上的困擾,因此,仍需民眾主動申請辦理。

民政局並表示,依臺中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規定,因道路更名、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整編等情形,致民眾土地權利書證、商業登記、營業牌照及其他證照須改註住址者,各機關均不得收取費用。
(4/25*14)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民政局黃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9413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2014-04-25
  • 點閱次數: 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