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議員指出,有人建議臺中市應成立「農業發展基金」,作為產銷平衡與建立農產品牌之用,但他認為臺中市已有「農業發展基金」,是否有必要重複成立?
農業局蔡局長答覆說,縣市合併以來,只要農產品有產能過剩問題,市府立即協助外銷或加工,像是協助荔枝拓展外銷市場到新加坡等國家,並收購部份次級品作為榨汁原料,使得臺中市的荔枝價格較鄰近縣市來得好,保障農民收入。
蔡局長也表示,目前農業局正努力協助農民團體申請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與CAS標章,保障農產品食用安全,並建立品牌,目前預算已可因應產銷輔導與產銷調節,相較於使用農業發展基金,用預算內經費會比較有效率。(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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