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市長表示,此類工廠通常座落於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上,因土地使用不合法等原因而受罰,但該農業區土地不可能變更使用分區為工業區,更不可能改回農耕使用,此為「歷史共業」,市府各機關每日取締,不僅工廠無法生存,問題也沒有解決。
他強調,不管經濟部有無延長臨時工廠登記,臺中市訂立屬於自己的法規是「非做不可」,雖不能說「不取締」,但可以「不優先開單」。他也說,目前最大的問題是要爭取廠商的信任,讓此立意良善的法規,可以發揮效益。
此外,胡市長也說,未來若有工廠因重劃因素必須搬遷,市府可以提供「一條鞭」服務,由地政局將需地工廠轉介給經發局,以主動輔導工廠進入合法工業區內,過去三年來臺中市新開闢4個工業區可能是全國第一。
經濟發展局長王誕生表示,目前該局依照經濟部法規,只要是辦理臨時工廠登記者,且沒有公共安全與汙染問題,都不會優先取締,但是新設立的工廠仍是嚴格取締。
此議題在市政會議中引起廣泛討論,副市長黃國榮表示,若從目前違章建築都是即報即拆來看,若發布此法規,須請各區公所注意是否有新蓋違建。
都市發展局長沐桂新則表示,法規目的是希望鼓勵工廠接受輔導,轉為合法工廠,因此他建議不論是否為新設立廠商,只要有辦理臨時工廠登記者,都暫緩處罰。
而地政局長曾國鈞表示,目前多數未登記工廠皆在農業區內,該局罰單一開就是6萬至30萬元,工業區太少,工廠無處可去,建議可多劃設工業用地。(5/5*10)
聯絡人:趙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