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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午餐評鑑 教育局長強調不會通通有獎

臺中市學校營養午餐評鑑結果,部分議員指沒有任何學校被評為乙等以下,形同通通有獎;教育局長吳榕峯強調,臺中市101年學校營養午餐評鑑結果有9校特優、20校優等、243校甲等,乙等有37校,從102年起學校如發生食物中毒事件,不得列甲等以上,「不會通通有獎!」
市議員謝志忠、蔡雅玲、張廖萬堅今(6)日在市議會質詢指出,臺中市100年至今,學校營養午餐疑似食物中毒案件共有14件,其中大雅國中在100年沒有實施午餐滿意調查,當年就發生問題,營養午餐評鑑制度是否落實?
謝議員也指出,教育局針對學校營養午餐訂有輔導考核要點,規定市府每天應隨機挑選一間學校,與師生共進午餐,親身了解營養午餐品質,是否完全落實?
此外,教育局將各校營養午餐考核成績分六等級:特優(95分以上)、優(90分以上)、甲(80分以上)、乙(70分以上)、丙(60分以上)、丁(未滿60分),只要名列甲等以上,校長、營養師、午餐執行秘書、會計出納人員等相關人員都可以記功嘉獎,評鑑結果絕大多數都在甲等以上,形同通通有獎。
他們說,臺中市學校營養午餐評鑑結果出爐,9校特優、20校優等、244校甲等,沒有任何學校是乙等以下。但教育局指出,臺中市101年學校營養午餐評鑑結果有9校特優、20校優等、243校甲等,乙等有37校。
蔡議員說,發生食安問題的學校,不應列甲等以上記功嘉獎;張廖議員則強調,獎勵是好的,但不應通通有獎,而且滿意度調查僅占整體評鑑的比例非常低,無法反映現狀。
吳局長答覆表示,大雅國中發生食物中毒後,教育局發現該校沒有進行滿意度調查,因此立即修正要點,強制規定學校應做滿意度調查。此外,教育部規定自今年九月起,五都學校應進行營養午餐食材登錄,臺中市率先自五月一日起開始實施,家長只要上網就可以看到孩子每天飲食內容。(5/6*15)

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2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4-05-06
  • 點閱次數: 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