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為鼓勵事業單位積極落實勞動法令,共創職場良好的就業環境與勞工福利,特別辦理樂活職場表揚活動,預計選出1顆星、2顆星、3顆星等16家表現優良之事業單位,將可分別獲得3萬、5萬及8萬元獎勵禮券,另為鼓勵事業單位提供良好薪資福利,事業單位如有加薪措施,評選時亦將列入加分評分項目中。
勞工局指出,只要是在臺中市設立一年以上且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所在地為臺中市(包含中科及工業區)之事業單位,可選擇「和諧樂活職場」、「優質樂活職場」、「永續樂活職場」三類指標參加評選;和諧樂活職場,公司有讓員工一起參與經營、優於法令規定,使勞資關係和諧之措施;優質樂活職場,公司提供員工相關家庭、經濟、生活等協助措施或補助等特色福利;永續樂活職場,公司協助勞工職涯發展等措施,與員工一起攜手成長,企業主可擇一項或二項或全部三項報名參加評選。
此外,表現優異之事業單位,勞工局除公開表揚及獎勵外,另將錄製節目、編印專輯及製作獲獎事蹟之DVD及刊登商業類雜誌等方式於媒體擴大宣傳獲獎事蹟,希望透過本次所選出來的優質企業,能夠將職場環境特色,讓更多事業單位學習,並和職場員工建立良性互動的機制,以促進和諧勞資關係及提升企業競爭力。
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如有對於員工之管理、福利、工作照顧、薪資待遇、工作平權、勞資和諧、員工培植發展等有好的做法,均可踴躍報名評選,勞工局期待來自星星的你,成為樂活職場之星。有關樂活職場選拔活動,相關報名詳情請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聯絡人:簡小姐。電話:22289111轉35207)。(5/12*1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簡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