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推動便民服務,民眾到地政局申辦耕地三七五租約訂定、變更、終止、換訂或續訂登記等相關業務時,民眾可以戶口名簿影本作為身分證明文件,或以土地所有權狀影本作為土地所有權屬的證明文件,自即日起免再檢附戶籍謄本及地籍謄本。(5/13*10)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賴小姐 聯絡電話:04-2217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