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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04年底前增設26座電動車充電站 打造便利充電環境

臺中市政府已於去年10月底達成「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設置100輛電動汽車及161座充電站的目標,為全國首例,104年底前將再增加24座一般型充電站及2座快速充電站,即時滿足電動車主的充電需求;市府環保局長黃崇典今(15)日答覆黃國書議員質詢時表示,廣設充電站目的在於「築巢引鳳」,先建立良好環境,才能吸引更多人購買電動車。
市議員黃國書質詢指出,縣市合併前99年10月,胡市長和日產汽車代表簽立電動車推廣計畫,是全臺第一個簽約城市;胡市長當時提出四免利多(免牌照稅、免燃料費、免停車費、充電免費),誓言打造低碳節能綠色城市,並編列預算補助每人5至10萬元購買電動車,但市府一級機關首長卻沒人搭乘電動車,公務車汰換也未購置電動車計畫。
市府兩年來陸續設置161座電動車充電站,每座需花費7萬元,但近半數充電站使用率偏低,有些甚至未曾使用過;在電動車數零成長情況下,計畫將全市充電站增至400座,有必要嗎?
環保局澄清不是400座,100年市府提案申請「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時,原規劃於2年內建置400座電動汽車充電站,但經中央經濟部審核後修正為161站;市府已於去年10月底達成設置100輛電動汽車及161座充電站的目標,為全國首例。
目前現有的161座充電站均為一般型充電站,每次充電需4至6小時;市府預計104年底前僅增設24座一般型充電站及2座快速充電站,其中快充站僅需30分鐘就能充飽80%蓄電量。
環保局長黃崇典指出,電動車目前問題出在續航力跟造價,但近兩年有明顯進步,續航力已從兩年前的140公里成長至300公里,車價也從180萬元降至130萬元;臺中市充電站建置地點涵蓋三大市政中心、市區、山海屯等各區,「建立便利充電環境,才能吸引更多人購買電動車!」
至於市府一級機關首長很少搭乘電動車,黃局長說明,電動車較為昂貴,市府公務車預算不夠支應,未來如能編列更多預算,一定購置電動車。
黃局長強調,電動車非常適合接駁使用,未來會鼓勵醫院、旅館等業者購置電動車;電動車是世界的趨勢,許多國際型城市都在積極推廣,目前臺中市已有15部電動公車,將持續設置。(5/15*15)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00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4-05-15
  • 點閱次數: 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