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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說明大甲區民生路地下道淹水搶救過程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103年5月15日19時48分接獲警察局110轉報指稱大甲區某地下道發生淹水有車輛人員受困,惟不知為那一地下道,立即於19時49分回撥給報案人,報案人亦表示不知那一地下道,故於19時51分經由三方通話與大甲分隊值班通話,分隊值班同仁告知大甲分局亦已通知民生路地下道積水有人受困,已準備出勤救災,故確定地點為民生路地下道。
消防局指出,消防局於19時52分派遣大甲分隊、外埔分隊及大安分隊前往搶救,大甲分隊人員到場時,現場車輛成車頭朝下,車尾朝上,且水位相當深已淹過後車擋風玻璃,分隊長立即指派消防同仁下水游到車旁合力拉抬車尾,將車尾玻璃露出水面,此時看到兩位小朋友拍打窗戶呼救,研判車內已有水侵入,且水質相當混濁,水深超過3米,若不斷然處理車體會全部沉沒,恐危及車內人員生命,在情況危急下,依救災安全注意事項及現場狀況研判評估,立即使用橇棒在無著力點情形下實施破壞,破窗後兩位小朋友隨即由消防人員拉出,並給予救生圈後帶回路面。
消防局進一步表示,消防人員要再拉受困婦人時,分隊長及3名搶救人員均有拉到婦人的手,因不明原因無法拉起,隨即車輛沉没,在場搜救人員均徙手下潛搜救,惟打破車窗後,未能將婦人拉出,後利用鋼索穿過已破壞之車窗固定後,由救援車輛將鋼索拖起,婦人始脫困,且見婦人腳被後座安全帶纏繞,立即施予急救後送大甲光田醫院急救。
消防局說,本案現場作為破窗,順利將兩名小孩救出,惟受困婦人因腳遭安全帶纏住,第一時間無法順利拉出脫困,為本救助案件遺憾之處,惟現場處置尚無不當。
(5/16*14)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吳先生

聯絡電話:04-23811119分機282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4-05-16
  • 點閱次數: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