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議員關心衛生所宣導民眾施打流感疫苗方式 市府:配合國家政策,作法並無問題

流感疫苗每年十月一日開始施打,市議員李天生質疑有衛生所向社區宣導只要施打流感疫苗就送紀念品,是否為衝高流感疫苗施打率?衛生局黃美娜表示,衛生所用贈送紀念品方式來提高流感疫苗施打率,作法並沒有問題,至於會不會有民眾貪小便宜重複施打?副市長徐中雄則表示,施打流感最好間隔六個月,會請衛生局檢討研究。
市議員李天生指出,有衛生所向社區宣導只要施打流感疫苗就送紀念品,質疑是為了衝高流感疫苗施打率。
衛生局黃局長表示,流感疫苗每年十月一日開始施打,至疫苗用完為止,目前去年的疫苗大概還有八、九千支,疫苗時效至今年的八月份。從今年二月份就開放所有的民眾就可以施打流感疫苗,也透過行銷活動實施宣導,另外,也藉由舉辦活動配合進行疫苗施打。
黃局長表示, 衛生所用贈送紀念品的方式提高流感疫苗施打率,是為了配合國家政策,這樣的作法並沒有問題。流感疫苗並非施打後就終生免疫,原則上施打流感疫苗最好間隔六個月以上,其實衛生局非常希望每年十月份流感疫苗開始施打時,民眾就能踴躍施打,當然按時程進行施打是最理想的,然而,民眾有時對於流感疫苗會有一些顧慮,這部分衛生局要持續努力進行宣導。
黃局長說明,衛生局所預估的流感疫苗數量常會與民眾需要不太一樣,是因為民眾常會因突發事件,搶著施打流感疫苗。
李議員也認為,去年沒有用完的疫苗今年來打,加上民眾認為一年施打一次流感疫苗就好了,才會造成疫苗出現囤積的現象,一支流感疫苗大約一百多元,八千支疫苗就要80多萬,是否有浪費疑慮?
黃局長表示,疫苗評估量中央有統一規定,在編列預算時也是按照這樣的方式進行處理,如果疫苗如果過期的話,就算沒有打完的話還是要銷毀。
徐副市長表示,必須儲備一定數量疫苗的政策是正確、不能改變的,議員提醒去年剩下的疫苗不能浪費,因此這期間努力舉行活動宣導施打,而促銷時送紀念品。至於會不會有民眾貪小便宜再去施一次?會請衛生局進行檢討研究,因為施打流感最好間隔六個月,再者,臺中市推動流感疫苗施打是全國第一名,為了市民的健康,還是必須持續努力去宣導。(5/19*12)

聯絡人: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03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4-05-19
  • 點閱次數: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