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第二單元自救委員會控告市長 地政局長:指控沒有道理

針對黎明自辦重劃區(第二單元)自救委員會到臺中地檢署控告市長胡志強瀆職一事,地政局長曾國鈞今(6)日表示,不論縣市合併前或後,胡市長都未擔任過地價評議委員,也未主持相關會議,告市長沒有道理;第二單元與七期容積率差距大,拿兩者地價相比有如「蘋果比香蕉」,也不合理。他並認為,今年是選舉年,這樣的指控動機實令人質疑。
曾局長表示,縣市合併前,原臺中市有17位地價評議委員,合併後增加為19位,胡市長從未擔任過委員職務,也未對委員的組成有任何指示,更未曾主持過地價評議會議。自救委員會控告胡市長,是不分青紅皂白,實在沒有道理。
他進一步指出,七期重劃區平均容積率達600%,第二單元僅140%;拿兩者的地價相比,有如「蘋果比香蕉」,並不合理。且第二單元地價於民國99年合併前就已評估完畢,就像七期當年剛辦完重劃,每坪均價也才十幾萬元,若拿現在的地價與當初相比較,是「事後諸葛」。
曾局長強調,重劃前後評估地價必須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20條規定辦理,須參照當期土地公告現值、使用現況等因素綜合考量,若未遵守就是違法,地政局對此都依法辦理。
此外,曾局長也質疑,今年是選舉年,此時提出這樣的司法動作,動機實在令人質疑。(6/6*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重劃科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18558分機63682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14-06-06
  • 點閱次數: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