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賴朝國今(9)日在總質詢時表示,監視器是最好的犯罪預防工具,也是處理車禍的好幫手。縣市合併前,原縣區監視器數量與原市區差很多,之後利用平均地權基金設置,也僅限用在重劃區,其他地區則必須編專款設置,像豐原分局1年僅分配到2組,10年也才20組,這樣的裝置速度實在太慢。
此外,賴議員也指出,許多道路的監視器只能拍一邊,另一邊則拍不到,許多民眾反映車禍都調不到事故畫面。尤其大馬路的十字路口很大,單一鏡頭很難拍到各角落,建議裝置全鏡頭避免拍攝漏洞,監視器才能發揮效果。
警察局長邱豐光表示,縣市合併前監視器密度每千人4.18具,合併至今每千人已6.64具,今年設置預算1億7000萬多元,會針對平均地權基金以外地區加強設置,預計105年可完成整個大臺中的電子城牆建置計畫
至於加裝全鏡頭,邱局長也承諾將全面檢討測試,預計12至15公尺寬的道路至少裝一組,15公尺寬以上道路至少2組。
此外,賴議員也稱讚市長胡市長發展臺中重大建設「不手軟」,但細節部分可再加強,像是道路更平順,水溝暢通不淹水,才不會「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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