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華議員表示,臺中市洲際棒球場在民國98年以ROT方式委外,合約要求業者必須在5年內興建含有至少4600個以上汽、機車停車位的立體停車場,以及「至少應含國際奧會所規定正式比賽種類的室內外運動設施一種以上」,期限將於今年9月24日屆滿,但目前廠商卻沒有興建動作。
賴佳微、何文海議員則說,廠商跟市府簽約五年卻未依約興建,五年來臺中市少了一個大型停車場及國際級的運動設施,市府為什麼只進行協商?什麼情況下可以解約?
「依法妥辦,捍衛市民權益!」胡市長強調,臺中市洲際棒球場附近地區的ROT案,廠商的確沒有按造計畫進行,市府與廠商對於工期計算沒有達成共識,為維護臺中市權益,市府一切依法辦理。
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一切按照合約走,廠商如果今年9月無法完工,廠商履約保證金1億元將沒收,並依規定解約;他也說,廠商是認為因為環評沒過導致無法動工,目前市府跟廠商正在進行「協調」。(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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