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局長說,去年6月底教育局已發文向教育部國教署報告,東山高中國中部與石岡國中兩校所在地已非偏遠學校,但國教署遲至去年9月才回覆要求市府再就學生權益、信賴保護及配套措施等面向思考,並要求市府提到中投區免試入學委員會進一步討論。
蘇議員說,在會考之後教育局宣布取消東山高中國中部以及石岡國中偏遠學校的認定。其中,東山高中因地震遷校,現址有12線公車經過,所以沒問題,但是石岡國中地理環境沒變,也沒有公車到,周邊都是墳墓,山腳下是豐勢路,因為山路陡峭,學校規定不能騎腳踏車,距離公車站很遠,讀書三年要多走1000公里,取消石岡國中偏遠學校資格,對家長學生無法交代。
吳局長表示,去年6月26日市府教育局就發文取消東山高中國中部和石岡國中偏遠學校的資格,是經過法界人士和法律顧問與法制局重新研究處理的。偏遠學校在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學校距離站牌要5公里以上,石岡國中只距離700公尺,所以沒辦法列入偏遠學校。
吳局長說,在中投區委員會有人質疑石岡國中現在一個年級8個班,學生數那麼多怎麼算是偏遠學校?因為偏遠學校一般都是小學校。假如石岡國中繼續加分,那會不會有其他區的學生轉學到石岡國中就讀,因為加一分,就是加非常多,因為總分只有30分,可以外加1分,這是在委員會被指責和砲轟的地方。
吳局長說,12年國教比序對偏鄉學校學生加分,15個區,只有2個區採取。因為今年東山和石岡的事件,所以中投區的委員會決定下一次開會討論是不是全部取消,將南投信義鄉的偏遠學校也取消。
他也指出,是否列入偏遠地區是由教育局可以決定,但是否可以加分,須要在中投區委員會中討論。
至於早年列入偏遠學校有三種狀況,吳局長說,第一是學校確實是交通不便,距離最近的公車站超過5公里;第二是縣市政府為了能讓一些有校長資格的督學、課長派出去當校長,所以當時教育廳規定儲備校長一定要派到偏遠學校歷練,所以包括新竹市、臺中市、基隆市等原來的省轄市都列有偏遠學校;第三是為了讓一些學校老師、校長調動較容易,不須在職滿4年,只要2年或3年就可以調動,也將一些學校改成偏遠學校,因此整個偏遠學校的界定,並沒有一定的標準。(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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