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6)日下午位於西屯區環中路與青海路交叉口發生工安意外,正進行污水下水道疏通修繕維護工程,因下水道未先通風換氣,造成2名進入下水道勞工因沼氣中毒而昏倒,經消防局緊急送榮民總醫院及澄清醫院急救,經搶救1人昏迷尚未脫離險境、1人死亡。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經消防局通報,立即派員前往檢查,發現該下水道進行疏通修繕維護工程,施工時未先通風換氣,1人進入污水下水道即因沼氣中毒昏迷,另1人發現異狀亦即下去查看,致2人雙雙昏迷,事發後隔3小時,經勞動檢查處偵測下水道內沼氣的硫化氫濃度仍高達200ppm以上(parts per million,百萬分之一,容許濃度值僅為10ppm),已勒令該工程立即停工,並追究責任。
賴局長淑惠表示,發生工安造成死傷,雇主未依規定設置局限空間的防護措施,除觸犯《勞工安全衛生法》,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5萬以下罰金外,並涉《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勞工局將給予罹災者必要的協助,除法律諮詢、協助求償外,並給予慰問金,助家屬度過難關。(6/16*3)
聯絡人:臺中市勞動檢查處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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