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議員表示,某國小一年級學生向家長哭訴每天被一個三年級學長故意絆倒,6月3日小一生的父親直接到學校興師問罪,當時有導師在場卻無任何作為,6月5日換母親到學校。他質疑該校門禁有問題,學校通報系統也出問題,為何在第一次事件發生時沒有立即通報,讓家長連闖學校2次,幸好無學生受傷,如果發生像美國校園或北捷事件般的嚴重傷亡案件該怎麼辦?
教育局吳局長表示,學校教職員有責任維護學校安全,此事經查證屬實會追究責任。吳局長解釋,第一,學生家長本來就不應該在沒經過學校老師同意的情況下進入教室,這是侵犯學生受教權。第二、假如家長用言語或其他方式讓學生受到驚嚇,這是不對的。第三,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都應該要制止這種情形發生,而且應要求有不適當措施的家長道歉。
胡市長表示,黃議員觀察非常細微,所提的意見值得教育局長參考,尤其是校安問題,這件事不僅僅是霸凌,校安問題一失控,誰也不能解決,他要求大家不要失去警覺心,如果學校在第一次處理好,家長就不會再去第二次,他覺得老師及學校太輕忽這件事,應該將此事作為前車之鑑。(6/18*3)
聯絡人:任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