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順仁議員指出,十月份前颱風水災接踵而來,他憂心市府第一線災修人員的安全,他們都是臨時人員,感謝胡市長五月一日起提升他們的工資至二萬三、四千元,但他們搶修的危險性高,會有落水危險,漏電被電到的人也不少,還有土石崩塌,樹會倒下來受傷或死亡,招牌與屋頂掉落等等的工作風險。
賴議員說,他們的保障很低,只有勞保基本保障,無市府的撫恤,因公死亡有四十五個月,領到一百零三萬五千元,對一個家庭補助很少,杯水車薪,車禍強制險只有一百七、八十萬元,收入少保障不高,但他們毫無怨言,令人敬佩,試想天這麼黑風這麼大,爸爸災修去,為什麼還不回家?家中妻小內心難安,市府應讓這些員工獲得安全保障,遊覽車出門就加保意外險,市府高危險工作的員工也應加保意外險。
人事處長林煜焙答說,現有「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因公死亡最高三百萬元,在合併前,市府至少有五六次建議對這些高危險人員加保意外險,但中央說有已有「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所以一直不同意再加意外險,但市府已向保險公司爭取比較便宜的團保,有這種保險,但保費要自付。
秘書處長羅文遠則表示,外勤臨時人員五月一日起調薪為二萬四千六百四十八元,如他們就個案執行特殊任務,可由業務費專案加保或由個人來加保。
胡承諾一定會去研究,不能用公部門業務費或人事費投保,因為已有三百萬元保障,只要因公就有三百萬元,但可以私人團保,市府會研究看看。(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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