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會同都市發展局、消防局、消保官及國稅局等相關單位積極辦理補習班公共安全聯合稽查作業,除建築物及消防安全設備外,亦加強補習班班務行政查核,包括:教學科目及班級數是否符合原立案資料、現場授課教師及其資格是否報備、教職員名冊、學生名冊、招生簡章、收款收據及定型化契約是否依規辦理,必要時清點學生人數。
教育局指出,依據臺中市處理立案短期補習班違反法令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規定,補習班若有未經核准擅自增設類科、擴充班舍、招生行為不當或刊登、傳播、印發、張貼誇大不實的招生宣傳文字、圖表者,第一次查獲發函糾正命其限期整頓改善,第二次查獲停止招生3個月,第三次查獲停止招生6個月,第四次查獲則撤銷立案。
教育局呼籲,消費者選擇補習班時,應先查明補習班有無申請立案、是否通過消防、建管安檢,並可在補習班同意下先行要求試聽,符合需求再報名。報名時應要求簽訂定型化契約,且切勿衝動或貪圖補習班聲稱的免費課程及贈品而簽下巨額的信貸或分期付款合約,並應於報名成功後保留契約書及繳費收據,倘若遇到消費糾紛,才能據以尋求申訴管道爭取自身權益。(7/1*3)
聯絡人:臺中巿政府教育局劉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