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目前一家三口在大雅區租屋,女童的父親因多年前車禍,經多次開刀還需持續治療,影響就業;阿嬤現年61歲,因脊椎疾病,無法外出工作,目前以在家協助家務照顧為主。社會局指出,女童父親今年初來臺中投靠親戚,隨後將女兒接來同住,為協助家庭經濟,女童於暑假時間與父親一同販賣番茄,作為家庭收入來源。
女童運用放假時間在父親陪同下進行販售行為,社會局認為尚未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不過,社會局也表示,女童家庭目前已申請到中低收入身分,女童每月領取兒少生活扶助1,900元,社工員將持續連結其他資源介入,除緊急提供物資資源及急難救助之外,社會局後續將協助爸爸及阿嬤媒合適當工作機會,並協助女童就學所需費用,希望女童不必再為家庭經濟擔心,有機會像其他孩子一樣享受暑假生活。
社會局也提到,社工訪視時,女童的父親與阿嬤對於孩子協助賣番茄的狀況引起社會關注,感覺十分無奈,但表示在放假時間,孩子跟著爸爸騎車賣番茄,限於家境提早學習分擔家計,也是現實所逼。
社會局也呼籲,女童家經媒體報導後,許多熱心民眾詢問捐款事宜,然此家庭已由社會局介入關心協助,為適當運用民眾愛心資源,如有需要將再公告所需協助事項,協助案家接受社會大眾善心。(7/1*8)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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