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社會局副局長陳坤皇今(2)日表示,社會局自民國98年開始規劃五都唯一的「單親家庭、弱勢婦女房屋津貼」,只要最近一年內,居住並設籍臺中市之單親家庭,或遭受家庭暴力事實1年內,或符合特殊境遇條件且有租屋需求的市民,依人口數每戶每月可補助4,000至6,000元,補助最長半年,若經評估仍有需求者,可再延長三個月。
「單親家庭租屋押金代墊服務」則提供有租屋需求,但有支付押金困難,同時設籍並居住於臺中市,監護及扶養18歲以下的單親家庭,社會局最高核准15,000元,之後再依市民個人經濟能力選擇一年內一次或分期償還,但此補助限由社福機構代為申請。
此外,陳副局長也說,社會局還針對列冊低收入戶提供「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依人口數每月每戶補助1,000至4,000元,每年限申請一次,補助期限最長一年;相較臺北市的1,500元,此項補助臺中市的額度最高。
為了追求居住正義,市府都市發展局也特別針對65歲以上老人、重大災害災民、原住民、重大傷病、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者及市府社會局列冊低收入戶,提供受益對象最廣的「臺中市住宅租金補貼增額補助」,經市府進一步審查符合資格者,每月每戶補助最高4,000元,期限最長1年;103年申請受理期間自7月21日至8月29日止,相關申請辦法及文件請於7月21日起自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住宅補貼及青年成家專區」http://pip.moi.gov.tw/Net/B-Subsidy/B1.aspx下載,或至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市府新市政聯合服務中心、豐原陽明大樓及各區公所免費索取,洽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64601-64605。
(7/2*14)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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