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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關心消防局執行集合住宅消防設備安檢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近來對沒有設立管理委員會的集合住宅加強消防安檢,並要求限期改善,否則依法開罰,今(8)日於議會引起議員關心。消防局長廖明川解釋,近來透過戶政與地政系統,可以掌握未成立管委會集合住宅的住戶名單,才會依法要求,與修正法令無關。
廖局長於回應市議員陳有江、張耀中詢問時表示,消防法於74年制定並於84年大幅修正,但在該法公布施行之前,關於集合住宅設置消防設備的規定,於建築技術規則皆有訂定,且沒有很大的變動。只是過去針對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的集合住宅,尚未找到執行方法,近來藉由戶政與地政系統,可以掌握住戶名單,因此通知所有住戶,依法要求。
市議員陳有江也表示,有民眾陳情,部份大樓管理委員會雖然已完成公共設施的消防設備,但住戶不配合管委會進屋施工,消防局卻因此對沒有公權力的管委會開罰,他詢問是否可僅對此住戶開罰?料局長則表示,依法可以,但該局會先行勸導該住戶,若不可行才會開罰。
此外,市議員曾朝榮也表示,近來消防局積極於舊社區劃設防火巷道,導致當地住戶無處停車。對此,廖局長表示,劃防火巷道是為避免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悲劇,消防局配合中央的規定,目前是以消防栓無法取代,消防車必須進出的巷道為主,全臺中市劃設96條防火巷。
市議員李中要求市府消防局重視中區老舊建物,中區活化上遭遇最大的困難,就是必須因營業行為增加消防設備,他建議市府修改相關條文,避免卡死大家活化的希望。(7/8*10)

聯絡人:趙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5311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4-07-08
  • 點閱次數: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