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今(8)日進行警消環衛委員會追加減預算聯席審查,部分市議員關心環保局試辦清潔隊業務回歸區公所管理、清潔隊員與環保志工的福利,以及環保局志工觀摩研習教育計畫追加3770萬元預算。
環保局長黃崇典表示,過去清潔隊與環保志工服務都由公所統一管理,與地方關係相當直接密切,縣市合併後,清潔隊、區公所及環保局在指揮調度上產生一些問題,所以希望清潔隊回歸給公所。
但他強調,這不是全面而是「試辦」,目前正在調查各區公所意願,而且清潔隊工作是基層的工作,希望能夠因地制宜、快速處理,清潔隊直接由公所指揮服務地方更直接,直接處理地方問題。
至於環保志工觀摩研習教育計畫經費,黃局長在答覆黃國書議員詢問時表示,經費使用分成三個部分,包括環保志工工作服1200萬元、戶外觀摩教育學習1850萬元,及年終餐敘720萬元,餐敘交給各隊辦理,但由於志工隊不是法人,需要透過與公所合作,經費核銷才不會有問題。
市議員陳有江表示,關於清潔隊委託清運的工作,制度沒有建立好,爭議性很多,包括人員掌控、經費運用都需要整體考量,還有公所業務本來就繁重,如何運用人力都須好好思考。
洪嘉鴻、張耀中議員則表示,臺南市垃圾清運及清潔隊管理制度分為原市區及縣區,收垃圾小事情需要「中央集權」嗎?為何不讓原區公所處理、分層負責,一台車就可以又剪樹清垃圾,柏油也可以處理,讓地方可以做多功能的修復;而現在剪樹要找建設局,清垃圾要找環保局,他認為很多事情應該要放給區公所處理,把相關業務放回區公所,實驗階段也要因地制宜。
江勝雄議員則說,清潔隊管理業務在市區沒有問題,但原縣區就有問題,剪樹要向建設局申請,水溝不通要跟市府公文往返十天,死一條狗四天沒辦法處理,這些問題過去在縣區都是由鄉鎮公所的清潔隊處理,很有效率,他支持清潔隊回歸區公所管理,彈性服務,不要讓老百姓罵。
其次,蕭隆澤、陳詩哲、何敏誠、尤碧鈴等議員都關心清潔隊員福利,有關資源回收變賣的經費,40%分配給清潔隊員,他們覺得太少。黃局長則表示,40%給清潔隊,60%給環保局是中央法令規定。(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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