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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將全力協助太平大地城國社區進行重建

太平大地城國社區由於未能在「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廢止前取得全體住戶多數同意辦理重建,又因位於非都市土地,無法以都市更新條例方式進行重建,該社區都市更新會於今(9)日上午前往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前廣場陳情。市府都發局表示,已函請內政部營建署解釋,本案是否可僅就僅十樓華廈倒塌住戶部分取得同意即可重建,待釐清疑義後,市府各單位將全力協助該社區重建事宜。
大地城國社區位於太平區萬福段,社區內有透天別墅322戶及十樓華廈一棟154戶,其中十樓華廈於921震災時倒塌,於90年間依據「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特別規定成立「大地城國都市更新會」,但該暫行條例已於95年2月4日廢止,更新會於條例廢止前,仍未取得多數同意及向原縣政府提送重建更新事業計畫審議,無法進行辦理更新;又因社區位於非都市土地,無法適用目前都市更新條例,因而向市府提出陳情。
都發局表示,為協助大地城國社區進行重建,曾六次向社區都市更新會說明法規適用情形,並由徐副市長邀集都發、地政、法制等相關單位研商可行方案。經研議後,因涉及私有土地產權問題,建請更新會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可考量適用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3條,有關震災社區重建的特殊規定,及「臺中市震災災區原地重建建築管理簡化作業辦法」等規定辦理重建。
都發局進一步指出,由於建築基地土地重建時,必須取得同社區住日前已彙整社區相關資料,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向營建署請示,是否可僅就僅十樓華廈倒塌住戶部分取得同意即可,待釐清適用疑義後,市府將積極協助社區辦理重建。(7/9*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5505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4-07-09
  • 點閱次數: 232